(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计委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个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结合招聘专业需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3、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对其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8年1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外);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