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2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的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职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六、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年薪为35万/人/年(税前)。
(二)按照国家规定和与聘任机关签订的书面聘任合同,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
(三)按照国家和贵安新区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聘任合同及期限
(一)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公务员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聘任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三)聘任合同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聘任机关有权解除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聘任合同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四)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八、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测评与考察相结合方式,由贵州省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配合做好招聘的相关工作,公开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拟定招聘公告,报经贵州省公务员局审定同意后,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及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并提交招聘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成功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应聘人员须于考试测评前向聘任机关提供拟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考试测评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成立考试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测评命题专家组,负责命题和考试测评的具体实施工作。考试测评要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考试测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公告。
(四)考察与体检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考试测评的成绩按考察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共同负责实施。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其中应有1名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干部,1名规划建设管理局相关业务专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参照贵州省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同意后,按照考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按照管理权限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贵州省公务员局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并依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理。
十、其他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处理。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2018年1月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