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冒充驴肉可获利一倍
黑作坊不仅往外输送假驴肉,在河间本地,一些小的驴肉火烧店所用的驴肉也是骡子肉、马肉和猪肉。
多位河间当地从事驴肉火烧行业的人士坦言,近几年驴肉价格飞涨,但驴肉火烧还是维持五六元的价格,一些小店用不起驴肉,只好拿骡子肉、马肉、猪肉替代。
博龙香肉老板说,在其小时候,驴肉火烧就是驴肉,不存在骡子肉和马肉,更不存在猪肉。后来,随着驴肉价格上涨,慢慢就开始用骡子肉、马肉。到2008年前后,开始出现用猪肉假冒驴肉的情况,“一头驴的生长周期是一年多,养起来还要注意很多事项,很麻烦。这几年驴肉的价格翻了几倍。”
新京报记者在河间多家驴肉火烧店了解到,当地驴肉火烧价格大多在6元一个。一名商家介绍,6元一个还是近年涨上来的,三四年前还是四五元一个。
多名生产“假驴肉”的厂家说,河间当地真驴肉的每斤价格在48元到75元之间,不生产纯驴肉还因为价格太高,卖不出去。
而以猪肉、马肉等充当驴肉,这些黑作坊正是看中了背后的利润。
多家黑作坊老板表示,猪肉冒充的驴肉每斤价格20元左右,马肉、骡子肉冒充的驴肉,每斤价格24元-28元。
窦庄村一家黑作坊老板向新京报记者宣称自己的价格绝对够低,“每斤17元,如果量大,还可以再便宜2毛。”
其他黑作坊售卖的猪肉冒充驴肉大多为20元左右。
多名生产“假驴肉”的厂家说,骡子肉、马肉是来自国外的进口冻肉,猪肉则是从江西、山东等地购买而来,价格约每吨2.3万元,算下来每斤约11元。
还有厂家坦言买的是老母猪肉。据了解,母猪肉含有危害人体的物质——免疫球蛋白,特别是产崽前的母猪含量更高。食用母猪肉易引起血红蛋白尿、溶血性黄疸等疾病。
按猪肉2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黑作坊每卖1斤可以挣一倍。“一天出个一千多斤货不成问题。”多名黑作坊老板说。
一些经营驴肉火烧的商家也专门购买猪肉或马肉、骡子肉加工成的“假驴肉”,以降低成本。
多名“假驴肉”生产者称,猪肉价格与真驴肉价格相差好几倍,很多驴肉火烧店找过来,就要便宜的“驴肉”。这也是黑作坊大量生产的原因之一。
河间多次打击假驴肉
在河间驴肉火烧名气享誉全国之时,一些商家打着“河间驴肉”的旗号,卖着非驴肉火烧,也带来了“假驴肉”等诸多质疑。
时村乡黑作坊老板赵某说,河间驴肉火烧的名声打出去之后,全国各地都有了驴肉火烧店,从这以后,很多店铺就开始用猪肉、骡子肉、马肉来冒充。
2016年4月,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讯》节目曾曝光河间假驴肉,记者调查发现,沧州泊头市富镇一带的不少驴肉火烧店内用的驴肉,都是来自河间的假驴肉。而这些假驴肉分三类,最次的是用死猪肉冒充。
2017年7月,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晚20分》也对河间假驴肉进行了报道。记者在河间市调查发现,一种以猪肉和驴油煮的“假驴肉”,一斤只卖20元。这些假驴肉不光在河间本地销售,而且还销往了全国各地。
河间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对于假驴肉并不讳言。2016年,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挂名河间驴肉火烧的店既不是河间人开的,驴肉也不是在河间煮的。还有的店用骡马肉充当驴肉,更有甚者用其他肉充当驴肉。普通消费者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挂驴头不卖驴肉,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过去,河间驴肉火烧产业深受诚信缺失之害。”
也鉴于此,多年来河间市相关部门针对驴肉制品开展了多次打击行动。
早在2011年,河间市对辖区内驴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这次驴肉制品整治,按照“五个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派监督员入驻企业监控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加工驴肉制品没有获证的加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
2016年,河间市下发2016年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专项行动,发现解决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问题,依法查处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将辖区内加工生产驴肉和经营驴肉火烧等驴肉及其制品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结合实际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驴肉要严格依法查处,严惩加工制作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还提出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作为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被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
河间市食药监局在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调查证实该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事实,共生产了22.5公斤,货值1890元。河间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了该公司违法生产工具及违法所得1890元,并对该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 (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吉翔)
媒体
东北新闻网:“假驴肉”销往北京,背后是监管不作为
无数事实告诉人们,在某一个地方或某个行业,如果长期存在某种问题,往往与这个地方、负责这个行业的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有关。河间的“中国驴肉火烧之乡”“假驴肉”泛滥——存在多长时间不得而知,或许同样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作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很多“假驴肉”的加工者都是无证经营的。这就让人联想到前几天某地的一起工地职工“搭伙”就餐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15万元的事儿来。职工“搭伙”就餐被处罚,因为他们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办证。那“假驴肉”加工者无证是不是也应该被处罚?或许已经处罚过了——象征性的,罚完了就了事,该做“假驴肉”的还是做,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一。
其二,那用马肉、骡肉、猪肉做成的“假驴肉”中还公开承认有死猪肉、母猪肉。有没有死马肉、死骡肉呢?只怕也有吧!这样的肉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还有,这些马肉、骡肉、猪肉即便是鲜活的,那也是应该经过集中屠宰、经过职能部门的检验检疫才能上市销售的。这些做成“假驴肉”的马肉、骡肉、猪肉是集中屠宰的吗?经过检验检疫过了吗?只怕没有经过这样的环节就走进了人们的餐桌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于天。职能监管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公众食品安全把好关,站好岗、放好哨,而不是不作为,甚至是玩忽职守、枉法腐败,让“假驴肉”长期存在,危害公众食品安全,损害公众身体健康!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