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卫生类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招聘职位:卫生类职位。
报名时间:第六届贵州人博会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期间设二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点1:第六届贵州人博会会场内,该报名点只受理报考卫生类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报名。
报名点2:第六届贵州人博会会场外,该报名点受理报考卫生类职位的所有应聘者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5.报考定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师范生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据。
6.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持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报考人员(或代报人) 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如:教师资格证)。
七、考试
根据招聘(引进)职位情况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教(说课)、现场评审等形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类别招聘工作组报名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在指定官网公告考试有关信息,考生应该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层次职位或“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职位的人员,不设开考比例数,采取现场评审(即报即评)等方式进行考试。
(二)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本科层次职位的人员,招聘(引进)职位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职位,由“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减(取消)或开考。
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
教育类采取试教(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应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书”),该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根据需要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在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中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