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能测评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本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法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林业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解答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条件及其他报考政策):
0856-5225519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六大类机关)
0856-5223368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行政机关)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名缴费等技术问题):
0856-5234300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6-5225812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网”( http://www. trzzb.gov.cn)、“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tr.gzrst. 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四)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铜仁市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2.铜仁市2018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中 共 铜 仁 市 委 组 织 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