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调阅其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警务辅警人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和聘用。根据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警务辅警人员。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保障
一经录用,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财政部门批复执行,即工资+五险。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黔西南州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解释。
附件:
1、《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务辅警拟招录岗位信息表》
2、《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招聘警务辅警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
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