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学校教师向县城学校正常流动,缓解县城学校师资紧缺压力,调整全县教师结构,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遴选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岗位、专业
遴选教师共85名。县综合性高级中学6名;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9名、初中部31名;县第一中学2名;县民族寄宿制中学8名; 龙潭街道第一小学29名。人数、岗位及专业详见《关岭自治县部分城区学校2018年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含街道办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各项工作和学习培训任务;
2.具备相对应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科目与遴选学校所需科目一致;
3.具备相应学历。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阶段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阶段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截止2018年3月5日,在乡镇学校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近3年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考核为合格(含新进人员考核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不服从所在学校管理,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条款的;
3.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的;
4.不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部分城区学校2018年遴选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考需提供报考委托书,若报考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印证材料(必须有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各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接受相关纪律处理。
2.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公告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考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报考岗位不受比例限制,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不能低于70分。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的,同时进入拟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学校负责。考察按照人事调动要求进行,考察组应当由两人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主要到原任教学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工作期间现实表现,并查阅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拟调建议。
七、公示及调动
(一)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教师,确定为拟调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不予调动。达到调动标准自动放弃调动的,在10年内不能调动,不能参加任何遴选。
因学校招生原因未能按时开班的,被调动的教师先以支教名义在原学校任教,直至遴选的学校正常开班;若遴选造成乡镇学校缺编的,初中师生比达不到1:17,小学(以乡镇计算)师生比达不到1:22,部分被调动教师将以支教名义在原学校或调整到师生比不达标学校任教一年(原则上按面试成绩从低分到高分的顺序开始选派),支教期间由支教学校进行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按照调入学校规定执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