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临时聘用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00名(其中面向退伍军人招聘20名),主要从事扶贫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主要安排到县扶贫办、县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从事扶贫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见附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 2200元/月(1800元/月基本工资+400元/月绩效),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视工作表现再决定是否续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江县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4月1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专业条件
应聘者要求具有中专(高中、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不限。
(四)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岗位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