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贵州省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18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
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院,由县级公立医院聘用,并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5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贵州省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名额分配表》。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3.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8年2月,下同);
4.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