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学科建设的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次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
体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安顺市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暨硕士以上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生共计2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招聘简章附件《安顺市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生。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在相关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三年并取得合格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
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生。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在相关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三年并取得合格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乡村工作的全科医学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