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截止2018年5月1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