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2018年事业单位吸收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第二批)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麻江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18年决定开展第二批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名、急需紧缺人才10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麻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吸收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麻江县委组织部、麻江县编委办公室、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引进人员主管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