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格复审
相关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职位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学校、部队)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经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
2.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3张(纸质照片应与网上注册的数码照片相同)。
4.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属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因学校原因未及时发放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5.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等内容)。
7.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8.随军家属须持结婚证、配偶所在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有关文件或审批表。
9.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持乡镇(街道)党委的任命文件,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当选证,同时须出具本乡镇(街道)党委同意报考和任职时间证明(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须签字)。
10.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报考人员(或代报人) 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11.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职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十、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结束,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十二、体检
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面试结束、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三、选岗
报考招聘职位为选岗职位的考生,需在选岗环节进行选岗确认最终的聘用(工作)岗位,具体选岗职位详见《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与选岗职位对应表》(附件2)。选岗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
(一)选岗对象。
体检合格且报考选岗职位的考生为选岗对象。
(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岗程序及要求。
1.同职位选岗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依次选岗,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 仍并列的,即现场抽签决定优先选岗。
2.选岗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由考生本人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须提前告之“县招聘办”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为其代选岗。被委托人须持考生面试准考证、考生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选岗。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须回避岗位除外)。
4.选岗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选择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不按时到场参加选岗的,顺延由到场的下一位选岗对象优先选岗。因本人迟到错过选岗位次的,依次最后排序选岗。没有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选。
6.选岗结束后,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选岗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