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盘水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丽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 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际明 六盘水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文旭 六盘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锡钢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喻 可 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初俊 六盘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初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幼儿园岗位)。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专业界定见附件1,相关专业指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所开设课程必须一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六盘水市生源及六盘水市户籍招聘。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指标及学科分配(请查看附件)
四、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六盘水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