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州县"特岗计划"全部为幼儿教师,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黔西南州"特岗计划"指标584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2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64名),其中兴仁县160名、安龙县25名、贞丰县70名、普安县150名、晴隆县52名、册亨20名、望谟县57名、义龙新区5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区)、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县(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区)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照黔西南州专业一致性说明执行,见附件1)。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由州教育局负责,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