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没有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七)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安龙县服务不满5年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无工作能力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自行阅知,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社局人才服务局)
监督电话:0859—5215140 (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18年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附件2:2018年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18年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4:2018年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安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