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赤水市人民医院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赤水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医院官网和医院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试用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试用科室写出试用鉴定,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记入医院聘用工龄。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
按赤水市人民医院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赤水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851-22824002
对违反规定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赤水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824002(赤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8985206547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1:招聘职位表、附件2:报名表.xls
赤水市人民医院
2018年8 月24 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