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龙里县房屋产业征收局)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有力推进我县房地产管理和房屋征收工作,根据《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拟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 ,遴选工作人员到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龙里县房屋产业征收局)工作,主要从事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房屋征收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遴选职位的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及考察等相关工作;此次遴选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工作人员从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抽调。
三、遴选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人数共10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三)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即201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公务员在乡镇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的试用期内人员;
(二)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调查、审计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不适合参加遴选的。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参加工作文件、任现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由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明或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认定的学历为准;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
(3)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