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镇远户籍公开招聘临聘执法协管员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聘执法协管员4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必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本单位非执法协管员的放宽到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岁),35周岁以下(含35岁),
年龄计算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即:2018年10月8日)。
3.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含4250px)。
4.女生身高在3900px以上(含3900px)。
5.限镇远县户籍人口。
6.五官端正,体质强健,能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及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局办公室(灵角寨原老三中教学楼)。
2.报名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初步资格审查工作于10月1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考生于2018年10月12日到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
1.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镇远县城乡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强制等方面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点。
3.笔试地点: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4.当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时,取消笔试环节,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及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结束后,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分数)。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1.面试(专业测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公示。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当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由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核、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之一者,即为考核、考察不合格。
六、聘用上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上岗。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待遇
经确定聘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月工资1570元(工作满1年后,月工资每年提高5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原聘用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可继续聘用。
十、未尽事宜由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5716833(镇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