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衡水市教育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家校沟通群的通知引起人们的关注。
通知中明确说明,家长不得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回复、通讯群不得做聊天使用、咨询应自行避开休息时间等……
其实不仅是衡水市,还有很多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学校等也针对家校沟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很多新的规定。
那么这一系列“新规矩”是怎么制定的呢,其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内容呢?快随中教君来看看。
这些地方出招规范家校微信群
衡水市为家校沟通群出台新规定
衡水市于近日出台新规,说明了家校联系通讯软件的主要职能是用于教师发布通知和家校信息交流沟通,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更不得做聊天使用。
对于老师,有这些规定:
1。不得在通讯群中布置课后作业
教师可在群内发布本校本班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教育信息等,相关信息应符合教育教学相关政策的规定;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应在学校当堂布置,不得在通讯群中布置课后作业,不得利用通讯群为学生添加课后作业。
2。不得公布成绩排名
教师不得在群内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3。不得就个别学生问题进行讨论
教师发布的消息应具有普遍针对性,不得就个别学生的问题在群内进行讨论,如探讨个别学生的具体教育问题可与其家长电话沟通或当面协商。
对于家长,同样有这些要求:
1。咨询事宜避开休息时间
家长在群内向教师咨询有关事宜时,能够自行主动避开午间和夜间休息时间,以免影响群内其他成员,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家长的休息权利。
2。不得进行“拍马屁”式回复
家长对于教师发布的一般性通知,无疑问只回复“收到”,有疑问则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的回复;在新年、中秋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时家长委员会要向家长发放提醒函,防止家长借节日名义在群中或“小窗”内发红包出现变相向教师送礼之歪风。
3。家长有意见时这样解决
家长如对学校、教师有意见建议,采用“小窗”私聊方式直接联系相关教师,必要时可与教师协调好时间当面沟通,不在群内公开发布意见建议。
家长不在群中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言论。
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出现负面情绪时,应予以耐心劝导疏解,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解决。
4。不得发布广告、拉票、求赞等信息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家长不发布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以及广告、推销、拉票、集赞等垃圾内容信息。
青海省一区教育局出台“五要五不要”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要求,在平台发布信息要遵循“五要”:
一要符合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要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信息往来次数;
三要传递正能量;
四要文明有礼,一般不使用语音交流,不滥用私人化表情;
五要规范严谨,通知应当参照正规行文要求。
“五不要”是:
一是休息时间不要发,信息发布要在工作时间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休息权利。
二是作业、成绩排名等不要发,学生作业教师要当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发布,不得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同时批评表扬不发,拉票评比不发。
三是未经区教育局许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不要发。一般性通知,原则上不点赞、不回复,避免“拍马屁群”的出现。
四是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不要发,如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严禁教职员工成为“微商”,避免“广告群”的出现。
五是他人隐秘信息不要发。
浙江某中学发布教师减负行动具体方案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文晖中学正式发布了“教师减负提效行动”具体方案。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教师及家长做出了具体要求:
1。每个班级只能建立一个由班主任管理的家长微信群,反对各课任教师建立各学科家长群;
2。家校群沟通交流时间为早8点到晚9点,太早或太晚都不宜在群内发布信息;
3。群内以转发重要通知、布置重点事项为主要功能,减少回复,不提倡教师发布信息后,家长排队点赞或回复“收到”;
4。教师不得在群内点名批评,提倡在工作时间电话交流、家长到校约谈或家访。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