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报名>>>2018清镇市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报名入口(11月2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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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至 11月23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清镇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清镇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卫生计生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卫生计生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卫生计生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4日12:00。
2.截止11月23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1月25日11: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审核人员在11月25日13: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5日16:00在清镇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缴纳100元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除乡(镇)卫生院岗位外(乡镇卫生院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卫生计生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 月10 日9:00至12月12 日12:00期间,登录“清镇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qz/”进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