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每日一练及解析:11月20日
1.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经行政复议,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样,原则上进行开庭审查
D.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行政相对人若对北京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 )申请行政复议。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海关总署
C.北京海关
D.监察部
3.对行政行为的效力从法律层面作出科学有效界定的最基本要求是考察实施( )。
A.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B.该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
C.该行政行为是否侵犯相对人权益
D.该行政行为是否得到授权
4.在行政复议中可作为复议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则只能作为审判参照的是( )。
A.行政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5.国务院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后,除( )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A.特定行业的行政许可
B.经济宏观调控的行政许可
C.临时性行政许可
D.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C项错误,行政争议中许多问题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于司法机关是一个障碍,需要通过开庭审查和广泛地调查取证才能澄清,而对于行政复议中的复议机关来讲则不是很大的困难。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往往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就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基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得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行政复议,是很方便有效的制度。
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将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项正确,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正确答案为B项。
3.答案: B
解析: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所具有的一种法律保护,表现为一种特定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
对行政行为的效力从法律层面作出科学有效界定的基本要求是考察实施该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因此,A项行政规章在行政诉讼中是作为审判参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注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法律适用上的区别
5.答案: C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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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