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黔西南州专项公开招聘89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16号)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16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州专项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8年黔西南州专项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89名。详见附件1《2018年黔西南州专项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西南州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理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和护理师。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护理师资格;
5.具有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乡村医生(护师)岗位工作经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2)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因违纪、违规受立案调查、处理被解聘的村卫生室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3.报名地点:各县(市、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详见附件3)。
4.报名费:100.00元/人。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8日。
(2)发放地点:各县(市、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详见附件3)。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据领取。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职位要求的相应执业(助理)医师、护理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上)。
5.提供具有2年以上乡村医生(护师)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
6.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黔西南州专项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7.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8.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