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工作,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实执行辅警力量,提高执行辅警待遇,稳定执行辅警队伍,经白云区法院党组研究,并报白云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警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编制外执行辅警15名
职责: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工作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规定核减招聘名额。
三、薪酬待遇
㈠编制外执行辅警工资待遇由等级工资1750元/月、工龄工资(聘用每满一年,增加20元/月)、绩效工资(1750元/月)及年终奖金(考核合格的,为本人12月份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之和的1.5倍;考核为优秀的,增发0.5倍;不合格的不发年终奖金)构成。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今后随白云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步增长;
㈡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㈢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出差补贴、年休假、食堂就餐、服装等福利;
㈣其他有关待遇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编制外执行辅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18岁以上(2000年12月29日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88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有白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聘用制人员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
6、身高1.65米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熟悉计算机操作和运用;
8、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9、能适应经常加班、外出执行工作等状况。
㈡加分条件:
1、考生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加3分;
2、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10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5分;
3、具有其他专业特长,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相关证书的,每一项酌情加3—5分;
4、有法院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