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法院于3月23日前层报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
(六)公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聘用人选后,在“贵州法院网”(www.guizhoucourt.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聘用合同签订及等级确定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法院通知报到,签订2年期聘用合同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招聘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招聘法院办理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等相关事宜。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根据本次考试成绩及法院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贵州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确定。其中,聘用人员此前在报考法院连续工作的时间可计入任职年限。
(八)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下一批次贵州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前,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层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51-86209695),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及笔试、面试、体检、等人员名单的发布,均在“贵州法院网”(www.guizhoucourt.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在《报名信息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新 2019年贵州省部分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 2019年贵州省部分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含加分).doc
附件3 2019年贵州省部分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总成绩(含体检人员名单).xlsx
2019年3月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