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贵州省的中国公民,可在贵州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贵州省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5月17日。
申报人员请于2019年5月7日至17日到平塘县县教育局职改办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不接受下载表册),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及照片等须与网报信息一致(照片为白底30mm×40mm彩照)。
(二)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17日24:0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2.申请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现 场 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职改办(平塘县商务北入口十楼)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5日
联 系 电 话:0854-7228109
(二)现场确认人员所需资料(一律用A4纸)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近五年参加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30mm×40mm)1张(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体检
凡申请符合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认定
对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所有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按照上级部门证书下发时间统一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八、相关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认真核实网上填报的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
2、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认定工作,逾期不办理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平塘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