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9〕11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道真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遵义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遵义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宣传、准备阶段(2019年3月25日-4月9日)
(一)认定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春季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本专业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材料准备工作。
四、网上报名(2019年4月10日-4月30日)
(一)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9〕11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工作和学习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申报的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道真自治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和承诺书(网址:http://www.jszg.edu.cn,)。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点和现场确认点设在道真县教育局。
(三)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七《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