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备案制员额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号)、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开展2019年配齐乡村医生强化培训实现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卫健发〔2019〕13号)、《关于印发榕江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党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乡村医生,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品德技能优先,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在农村工作”的要求,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我县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村民健康。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全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62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榕江县2019年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医学(临床、护理)中专(含中技)及以上学历。
2.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人员、具有乡村医师资格且在岗的乡村医师不受学历和专业限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4.现在岗的乡村医生且未交养老保险的,年龄放宽到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男45周岁(1969年6月30日后出生);交养老保险的在岗村医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1954年6月30日后出生),男性在60周岁以内(1959年6月30日后出生)。
5.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无重大疾病史。
7.符合报考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重大医疗事故被吊销过医师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应在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榕江县2019年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并保持通讯畅通。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如在期限内,报名岗位有空缺,报名时间顺延3天。
2.报名地点: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与基层卫生股。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要求为准,确定报考岗位。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1寸3张;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榕江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与基层卫生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