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县维护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深入贯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保障和促进依纪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留置专业看护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严格执行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项程序相关规定。
二、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公开招聘合同制留置专业看护辅警20名(其中女性4名),性质为县聘合同制留置专业看护辅警,主要职责为执行留置看护及应急处突、交通管理等相关勤务。(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2、退役军人。其中从事过看护任务的退役武警战士、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应、往届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现在职的公安、法院、检察院(辅警)协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
端正;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留置专业看护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及以上,除身高和视力等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5.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
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
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对原从事辅警工作自行离职的,在离职期未满三年的;
8.依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黄平县公安局政工室(409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考的情形后填写《报名信息表》,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若在聘期发现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通过资格审查聘用的,一经查实,一律辞退。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和最高学历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3张,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3.报考人员系全州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人员,须提供县(市)级公安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其中同意报考证明应说明参加辅警工作的具体时间。
4.加分:在体能测试成绩中加分(原始分数上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申请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体能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报名工作结束后,尚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1)具有驾驶技能及驾驶证,A1加10分,A2加8分,B1加6分,B2加4分,C1加2分,C2加1分。
(2)立功受奖的,县团级以上表彰加10分,科局级(营)表彰加5分,连级表彰加2分。
(3)退役士兵加5分;
(4)应、往届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的毕业5分;
(5)现在职的公安、法院、检察院辅警(协勤)人员5分;
(6)从事过看护任务的退役武警战士、退伍军人加7分;
(7)具有以上多项加分的不累计,以最高加分项计算。
六、信息发布
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及黄平县公安局内网公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七、考试
考试方式方法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评分,总分200分。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8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结束后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4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值。
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项目测试完毕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工作由黄平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黄平县职校。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