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大方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主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开展社员股金服务。现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经理1名,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2019年8月7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三、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及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电子档(附件二)发送至dfxwmxy@163.com邮箱。
联 系 人: 王雷
联系电话:15285195830
四、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8月14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于8月16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民政局旁)。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3次联系不上的,将取消其资格。
2.面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公司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交大方县老建行四楼乌蒙公司办公室,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5.录用。政审合格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登记入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七、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合格后,缴纳三险一金。
1.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2.大方县乌蒙供销信用合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 .xlsx
大方县财政局
2019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dafang.gov.cn/xwzx/tzgg/321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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