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30日,是国有独资企业。本公司主要经营:矿产资源开发、林农产品、交通、建材、教育资源、科技领域内的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矿山开发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环保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业贸易、物流服务及咨询服务等。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公司急缺2名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锦屏县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扩大)会议研究,现拟招2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1989年9月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及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信息由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在锦屏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pzf.gov.cn/)进行公示。
(二)招聘方式
根据《锦屏县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锦屏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报名表、个人简历、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照到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9:00至2019年9月4日17:00;
报名地点: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杉乡路农资配送中心综合楼4楼(民族风情园杨大厨斜对面)。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或同等学历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原件或同等学位证明材料、资格证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
5、报名表1份及个投档简历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面试(面谈)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七、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按面试(面谈)有效成绩(不低于6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执行。
体检工作由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锦屏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p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填写《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结论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录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待遇
新招人员薪酬待遇按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薪酬标准执行。新招聘人员任职试用期1年。
十一、纪检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855-7369211
十三、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1.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招聘2名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docx
2.锦屏县康源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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