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266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阿坝州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满2个服务期),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5年)以上、2019年9月18日前退役、办理录用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阿坝州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编在岗的阿坝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全省”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为四川省(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66名。具体招录机关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阿坝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其中: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口语测试
藏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1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藏汉双语职位,口语测试地点在报考县(市)及报考单位驻地县(市)委组织部。
马尔康市委组织部:0837-2852109
阿坝县委组织部: 0837-2482169
若尔盖县委组织部:0837-2298400
壤塘县委组织部: 0837-2376781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藏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口语测试须携带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18日至25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阿坝州人事考试机构(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阿底村加油站背后)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材料。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后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含减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中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州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我州重灾县指: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7个县。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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