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5月31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之一的,按考生缴费账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考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②报考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10比例的;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五)开考比例
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县市区所属单位必须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应聘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5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5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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