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贵阳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现将花溪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
1.户籍在花溪区域内的社会居民;
2.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居民;
3.花溪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
二、考生网上申报
花溪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30日17:00 。
在花溪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花溪区教育局”。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体格检查
在花溪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报成功后,请于2020年7月6日--7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0:30)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到花溪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提示:体检需空腹。)
花溪区人民医院地址:花溪大道南段园亭路56号;咨询电话:0851-83621428。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5日--7月23日9:00--12: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
花溪区第二小学万科分校(贵阳市花溪区田园中路万科大都会内)
(三)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属花溪区的居民在我区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已办理花溪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在我区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4)花溪区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已经获得学历证书,允许其在学校所在地使用学历证书代替学生证证明其应届生身份;未获得学历证书的用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证明其身份。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当次有效), 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表上所贴照片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一致。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一致)。
五、完成认定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花溪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xi.gov.cn/ )发布认定结果(申请人自行查询,不再电话通知),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将依据认定结果,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大楼B122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及要求,请各申请人注意查询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公告(政务服务→教育领域→教育公告)。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和领证时,请按贵阳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或未查询认定结果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原花溪大学城校区现属贵安新区范围(认定机构: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花溪区教育局发布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以免错过认定的相关工作安排。
八、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xi.gov.cn/
附件:
贵阳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点击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zip(点击下载)
花溪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