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含14个县区市细则)
各县、自治县、区(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遵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各县、自治县、区(市)(以下简称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落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遵义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县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县级人民政府要对2020年招聘聘用、三年聘用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入编入岗、工资待遇保障和周转宿舍等问题做出明确承诺。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县有关部门要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推进图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管理等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所需经费由各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给予工资性补助,各地要统筹安排好特岗教师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准市、县的“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和细则,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县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县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按时到岗。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各县“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有关部门将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今后对该县其他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县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细则,并于2020年6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科田小东 钟以军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851-28222836、28252110
邮箱:443808020@qq.com
附件:遵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遵义市教育局
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遵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20〕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
2020年全市14个县安排“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1008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711名(含12名 “硕师计划”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县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97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县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已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2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道真县、正安县、务川县、习水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道真县、正安县、务川县、习水县的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详见附件2)。
(三)贫困地区设岗县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具体指标数由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件2)。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件2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具体生源地范围、条件由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对招聘工作各环节要进行防控漏洞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不发生问题。同时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中“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等平台上发布。
各县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后(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网上公示)。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资格审查地点:各县教育局(详见各县招聘细则)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各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6)各县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