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市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毕节市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一)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毕节市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8月15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2020年8月15日。
请考生务必牢记体检时间,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1.体检报到时间:考生必须在体检的前一天报到(2020年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到地点:毕节二小(松山路)。联系电话:0857-8319191。
3.报到事宜:考生本人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查,同时须提交《体检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办理验证、知晓体检须知(含体检分组和体检当日的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等相关事宜)并在体检须知上签字确认。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同时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
三、体检考生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需做好体检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定期监测体温,若出现体温超过37.3℃的情况,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2.在体检报到时,考生需进行“贵州健康码”扫码和体温检测,无异常考生要如实填写《体检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报告是否有新疆、辽宁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否为境外返回人员,是否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如考生故意隐瞒病史或虚报瞒报旅居史的,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后果。如考生为境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扫码测温无异常方可报到。
3.体检当天,考生须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得扎堆聚集。
4.“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室,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经现场医务人员复查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可以参加体检。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中心,由医务人员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5.体检结束后,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6.考生须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0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交体检费:当日体检结束后,每名考生将体检费(300元)交体检医院。
(二)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若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招录过程中,我市公务员招考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的规定。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2。
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0857-8319191
附件:
附件1 毕节市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8月15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 体检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附件3 体检须知.doc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3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