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检察机关招聘305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合同制职工)。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含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和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两级检察院共51个,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5名,招聘职位详见《2020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附件1)。
报考同一检察院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性差额的,经省检察院同意后可调整招聘计划,并在“贵州检察网”(www.gz.jcy.gov.cn)上公布。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现工作单位为我省各级检察院的年龄不限。
4. 学历条件:
(1)报考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市(州)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现工作单位为我省各级检察院的,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 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符合以下条件,经各招聘检察院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可合并计算,总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1. 现工作单位为所报考检察院的,按照在所报考检察院的连续工作时间予以加分。每满1年(按12个月计)加1分;在所报考检察院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最后一次进入所报考检察院工作之日起算。
2. 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1分。
3. 报考人员是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加1分。
4. 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1.5分。
5.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三、有关待遇
(一)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由各市(州)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二)转正定级后,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由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4部分构成。
(三)聘用制书记员设置6个等级,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根据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定期组织聘用制书记员参加健康检查,并提供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在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带薪休假、出差补助等权利。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五)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未出现法定或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现场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检察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自行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贵州检察网”、(www.gz.jcy.gov.cn)或“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载《2020年贵州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用A4纸打印,并填写表格。
2.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学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获奖情况等材料;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须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信息表》,并经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确认)复印件,邮寄到所报考检察院,信封上注明书记员招聘。上述报名资料的扫描版需同时发报考检察院指定电子邮箱(各招聘检察院通信地址、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报名以纸质件邮寄时间为准,请确认邮寄材料完备无误,以免耽误报名(相关邮寄材料不退回)。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材料,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5日。
(二)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测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检察院政工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7日在“贵州检察网”上予以公布。
2.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测试时间:2020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随时关注“贵州检察网”关于速录技能测试的通知,并在测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因本人未关注“贵州检察网”或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测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报考人员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计算机速录低于听打70字/分钟或准确率低于95%)为不合格。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同时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依据之一。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审查环节,速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11日在“贵州检察网”上予以公布。
(三)现场审查
1.各招聘检察院政工部门负责对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情况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现场审查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17:00。
3.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加分佐证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检察院的政工部门参加现场审查(详细地址见附件2)。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现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16日在“贵州检察网”上予以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