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省司法警官学校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进一步优化省司法警官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组织人事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司法警官学校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选调优秀干部到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对象
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计划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选调5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年轻干部(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选调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有较强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曾在学校、监所或其他机构从事过教学工作;近5年曾公开发表论文或在市(州)级以上机关、学术机构论文评比中获奖。
(三)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或工作人员。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脱贫攻坚、援派工作等重大任务表现突出人员,或具有“211”、“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等资格证书人员。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在乡镇司法所或监狱、戒毒所工作的,应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相关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1日。
(六)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度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对其提供的印证资料真实性进行把关。
1.报名:报名采取远程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省司法警官学校人事警务培训科登记报名。报名材料清单:
(1)《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2020年度选调教师报名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并签署推荐意见);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或获奖论文、曾从事教学工作的课件、教案详案和其他证明材料(非涉密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须经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并加盖印章);
(3)1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贴于《报名表》上);同底照片电子版发送到sfjxrjk@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31日。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松花江路37号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人事警务培训科。
联系电话:0851-83847801。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