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根据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湄潭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60名。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湄潭县户籍或湄潭籍生源;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2002年9月7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5.学历要求: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查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9日(9:0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局一楼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湄潭县2020年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前下载填写好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如:张三522****0061,图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场审查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资料或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调减或减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0日17:00前书面向湄潭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在2020年9月11日(9:00—18:00),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湄潭县公安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五、加分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
(二)截止2020年9月6日,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以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加2分;
(三)退役军人或警务辅助人员,获得嘉奖的每次加1分,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四)同时具备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同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