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雇员教师60名、辅助类管理岗位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辅助类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雇员教师和辅助类管理岗位人员,是指贵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公开招聘,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幼儿园雇员教师可放宽至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0年9月7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2015年以来参加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