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户籍在贵阳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贵阳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贵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申请以上种类的申请人选择符合条件的贵阳市各区县教育局进行认定。
我中心认定的资格种类为符合贵阳市认定范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网上申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7:00——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
贵阳市面向社会认定申请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格检查
贵阳市面向社会认定申请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请于2020年10月10日 上午10:00登录贵阳广播电视大学官网查看体检时间安排,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携带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及体检表到贵阳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武警贵州总队医院(贵阳市见龙洞路34号),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50-10:30。(体检须知及体检表下载地址:贵阳广播电视大学官网http://www.gytvou.cn/)。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如有疑问,请咨询武警贵州总队医院。武警贵州总队医院联系电话:18198581278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23日 (每个工作日)
8:30 — 16:30(10月17日至10月18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冶金路18号,贵阳广播电视大学一楼培训处) 。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 体检表下载请点击文末附件一,下载后A4纸双面打印,表上所贴照片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一致。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认定的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完成认定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于11月22日前登录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领证通知。
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根据领证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且县级以上人民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电话:0851-85519881
邮箱:gy5512619@163.com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贵阳市教育局:http://jyj.guiyang.gov.cn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gytvou.cn
附件一:点击下载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二:点击下载2020年下半年贵阳市申请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21日
(编辑:fengxue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