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0〕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铜仁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属于可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户籍在铜仁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铜仁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铜仁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0年9月21日7:00-10月9日18:00(其中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1.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体检、政审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具体查看各区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0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大门斜对面)。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跑腿情况,本着便民原则,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采取邮寄方式将现场确认所需资料于现场确认时间段内送达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铜仁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附后。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复印户口户主和本人页面);
(2)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医院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具体安排以各区(县)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于2020年下半年网上报名开始后,自行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在邮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体检表需要原件)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网上报名号。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会将办理好的教师资格证免费邮寄到申办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
(四)完成认定时间
铜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2020年11月23日全面完成,申请人员需在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内完成好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3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领取地点为各区(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由市教育局窗口免费邮寄到申办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铜仁教育网(http://jyj.trs.gov.cn/)。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56-5280185、5230541。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铜仁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电话 |
备注 |
1 |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
0856-5230541 |
|
2 |
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0856-5280185 |
|
3 |
碧江区教育局 |
0856-5280726 |
|
0856-5218299 |
|
4 |
万山区教育局 |
0856-8124190 |
|
5 |
松桃县教育局 |
0856-2839618 |
|
6 |
玉屏县教育局 |
0856-3222906 |
|
7 |
江口县教育局 |
0856-6829906 |
|
8 |
石阡县教育局 |
0856-3930787 |
|
0856-3930057 |
|
9 |
印江县教育局 |
0856-3918260 |
|
0856-6226056 |
|
10 |
思南县教育局 |
0856-7230511 |
|
11 |
德江县教育局 |
0856-8534013 |
|
12 |
沿河县教育局 |
0856-8225812 |
|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