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双培养”工程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县村级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绥阳县2020年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遴选方案》,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公开遴选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19名。遴选职位详见《绥阳县2020年公开遴选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对象
本次遴选对象为绥阳县户籍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等职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合作社负责人。
(二)条件
符合遴选对象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合作社负责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党纪或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方式、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人持报名材料到绥阳县行政中心6楼县委组织部组织股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本人征信记录1份;(7)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8)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9)退役军人提供《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0)合作社负责人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纪律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在遴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跟岗培养、聘用等任何环节如果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报考比例)须达3:1及以上才组织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基础与写作等能力测验,分值为100分。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适时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四)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要素,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乡镇(街道)选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实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是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确定名次。
(六)体检
1.根据职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空缺职位是否递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岗位选择
岗位选择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1:1选择所报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岗位,确定为后备人才拟培养对象。
(八)集中培训和跟岗培养
后备人才拟培养对象开展集中培训和跟岗培养。集中培训7天考核合格后,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到所选村(社区)跟岗培养2个月。
(九)签订协议
1.后备人才拟培训对象跟岗培养结束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出具考核合格意见后,由县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
2.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与所选村(社区)签订劳动协议书确定为后备人才,协议书采取一年一签订。
3.由县委组织部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后备人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四、聘用待遇及保障
1.后备人才培养对象跟岗培养期间,购买工伤保险,并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村(社区)统筹安排食宿;后备人才聘用到村(社区)工作后,基本报酬参照绥阳县民选村干部副职待遇执行。
2.在后备人才岗位表现优秀的可以依法依规进入村干部队伍。
3.在后备人才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省市相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用时,拿出一定比例岗位进行定向招录(聘)。
五、有关要求
遴选的相关资讯将适时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绥阳发布等信息发布平台,同时报考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监督投诉
为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县纪委监委对遴选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0851-26363196(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监督举报:0851-26363201(中共绥阳县纪委监委)
特此公告。
附件:
1.绥阳县2020年公开遴选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职位表.xls.xls
2.绥阳县公开选聘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报名表.docx.docx
绥阳县公开遴选乡村振兴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
(编辑:yaoxingk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