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15.如果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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