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湄潭县2020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司法局工作需要,特招募就业见习岗位工作人员。为有序开展此次招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招募计划
招募就业见习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募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湄潭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服务年限为一年;
3.学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
5.无刑事犯罪记录和治安处罚记录。无人民法院失信记录;
6.熟悉电脑操作及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为1670元/月,单位按要求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就餐待遇,无住宿。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
湄江街道天文路107号县司法局五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4251513)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4.不收取报名费。
(二)录用
若只有30人以下参与报名的,则直接采取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超过30人则采取面试+计算机实际操作方式择优录用,面试+计算机实际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
所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就业见习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三)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湄潭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011/t20201119_6531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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