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中共岑巩县委办公室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巩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暂行)>》(岑党办发〔2016〕16号)规定和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工作需要,现各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在岑巩县内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身份(不含工勤人员);
4.报考者须具有3年及以上在岑巩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到县以上部门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 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截止报名时止,招考聘用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操作、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在各遴选单位办公地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认真阅读《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2)后,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考者持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于2020年12月4日-6日8:30至17:30到县卫生健康局A栋203室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遴选单位需对照《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的遴选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5.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④《岑巩县人民医院和岑巩县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⑤岗位一览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直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编辑:huangxiao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