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面试已经结束,现就考试总成绩(含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及拟体检人员公示
公示名单:《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公示名单)》
公示期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止,如对考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拟体检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8:30准时在德江县人民医院报到并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该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体检当天准时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在体检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为了保证健康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请考生遵照以下健康体检注意事项,提前作好准备。
(1)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2)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检查当日晨需空腹采血、空腹B超。
(3)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勿接受放射线的检查。
(4)体检进行中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与体检中心联系。
(5)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以便作出总检报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三、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考察资料(证明)交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作为考察依据。逾期未提供档案资料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法纪证明”(原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原件);
(三)毕业证等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其他
本公告由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6198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
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dejiang.gov.cn/xwzx/gsgg/zfgg/202012/t20201215_65599000.html
(编辑:huangxiao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