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人才强市”暨第九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1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6月6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行政中心C栋西724会议室(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测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95721
监督电话:0857--8638477,0857--8339328
十、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
附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我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近期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人才引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特制订《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好本次人才引进面试工作。
二、工作措施
按照“谁派出、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对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健康筛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面试和考务工作。
(一)不能参加面试和考务工作人员
1.在面试前28天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境外返回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和考务工作。
2.5月1日以来从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务工作。
(二)面试前健康监测
所有参与面试考生及工作人员自接到面试有关通知开始,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体温测量及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监测。如有出现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未排除传染病的不能参加面试和考务工作。
(三)流行病学史排查
1.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及工作人员在报到前,须完成“三史”(即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的申报,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
2.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及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须进行行程码、健康码扫码核验及体温监测,扫码合格、体温小于37.3℃者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合格者,方能进入。
(四)日常防护措施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及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现场确认地点、面试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三、考生管理
(一)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面试(含资格确认、面试、体检,下同)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按照《关于加强我省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5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来(返)黔人员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59 号)及2021年5月15日发布的《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对部分地区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28天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境外返回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面试。
2.5月1日以来从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如无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黔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持有相关批准证明、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黔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面试。
3.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证明的抵黔后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面试。
4.低风险地区来的人员,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面试。
5.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面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面试。
(二)考生在面试当日上午8:00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凭《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8:4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三)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应急管理
(一)入场监测时有关情况处置
1.面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测处报到时,考生或工作人员“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禁止进入考点,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就近隔离检查点隔离,并立即报卫生健康部门按要求处理。涉及为工作人员的及时予以替换,涉及为考生的,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处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面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测处报到时,考生或工作人员“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但因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处置。经现场工作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涉及为工作人员的及时予以替换,涉及为考生的,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认可现场工作人员评估,由现场2名工作人员陪同到就近医院进行评估,评估为不能参加面试,考生仍拒绝签字的,由现场2名以上处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二)面试过程中有关情况处理
考生或工作人员经检测进入考点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迅速安排到临时隔离点由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评估并处置,涉及工作人员的及时予以替换。涉及考生的,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拒绝签字的,须由现场2名以上处置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可以继续面试的,应安排在备用候考室等待面试安排。
(三)其他紧急情况处置
1.考点考场出现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后被终止面试或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的考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其它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2.考点考场出现经相关医务人员评估后被终止面试或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的考生,协助卫生健康部门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追踪管理。
3.如出现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疫情防控处置要求做好人员排查、环境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防控责任落实
1.开展培训。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对参加考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人知晓防控知识,掌握防控技能,熟悉处置流程等。
2.做好物资保障。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洗涤用品、口罩、测温仪等物资,确保考务工作正常开展。
3.做好考生服务。做好考生防控答疑服务,及时科学准确给予考生防控有关问题解答。
4.落实沟通协调。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做好考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考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落实。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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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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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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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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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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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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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前28天旅居史、健康史及接触史情况 |
是否有国外旅居史 |
是 口 |
否 口 |
是否有港、台旅居史 |
是 口 |
否 口 |
是否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
是 口 |
否 口 |
是否曾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是 口 |
否 口 |
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
是 口 |
否 口 |
是否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
是 口 |
否 口 |
密切接触的家属及同事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
是 口 |
否 口 |
密切接触的家属及同事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及国外境外旅居史。 |
是 口 |
否 口 |
本人面试前 天健康状况:健康 口 发热 口 乏力 口 咽痛 口 咳嗽 口 腹泻 口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本人对上述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不实信息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本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原文标题: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人才强市”暨第九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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