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简章》的规定,黔西南州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人民交通警察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州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本次面试设1个考区、1个考点,设在兴义市红星路小学,面试工作由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对象
职位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黔西南州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四、成绩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有关事宜
进入考生的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根据《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需进行减少或取消。经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无招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
(三)面试当日7:30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全州的面试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州公务员招考办(州人社局) 0859-3229852
州公安局 0859-3292019
附件:《面试名单》
黔西南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