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
  •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5月22日
  • 缴费时间:2012年5月18日-5月25日
  •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
  • 成绩查询:2012年8月初
  • 面试时间:待定
注意事项
  不能报考者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2.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查询报名序号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费用
  1.报名费100元。
  2.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生对象:
  •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考试流程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 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
  (2)资格审查: 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3)报名缴费确认: 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8月初。
  4.资格复审时间
  5.面试时间
  6.体能测评、体检时间
  7.考察时间
  8.公示时间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考试指南
    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加分政策:
  •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      
  •   2.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      
  •   3.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面试人员选取:
  •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成绩计算方式:
  •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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